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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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干部后学历学位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3年03月04日 19:33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几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干部对学习的重视,我校干部参加后学历教育的人数不断增多,有力地促进了我校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和整体结构的改善。为规范干部学历学位信息管理,提高干部学历学位信息运用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就干部参加学习所获后学历学位备案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备案人员的范围:科、处级干部。

二、备案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干部参加后学历教育所获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参加研究生进修班获得的结业证书。干部本人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三、备案的时限要求:凡以前取得的后学历、学位尚未备案的,请于10日内到组织部备案;以后取得学历学位的,要在取得学历学位后1周内到组织部备案。另需向人事部门备案的,按人事处要求办理。

四、干部本人要充分重视学历学位备案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备案及时、材料完整。

党委组织部

2009年3月27日

上一条:入党积极分子标准和不能入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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