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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2016年07月13日 16:06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关于“建设过硬党支部”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校党支部是师生员工党员日常活动的基本单元,是党组织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组织团结带领师生员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加强和改进高校党支部建设,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迫切需要,是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校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不断优化党支部设置,创新党支部工作方法,丰富党支部活动内容,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学校党支部建设还不平衡,有的党支部没有全面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工作依赖性强,作用发挥不突出;有的组织生活不够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开展活动少,内容不深,形式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会议记录不规范甚至没有记录;有的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存在着宽松软的问题,存在着个别党员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淡薄、不参加支部活动、拖交或少交党费的现象;有的对党员的不当言论缺乏监管,发现、制止和纠正不力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党支部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不相适应,与党的建设落实到每个支部和党员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

二、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眼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眼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以抓好党支部思想建设为根本,以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为载体,以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为重点,以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为目标,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支部建设摆在学校党建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先进、争优秀,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把促进师生员工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增强党支部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始终保持党支部工作的生机活力;坚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支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支部思想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作为党支部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思想建设的同时,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尊崇党章,严守党的纪律,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规矩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党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师德修养,争做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楷模。要充分发挥党课、形势政策教育等理论学习主渠道作用,组织党员开展社会实践、专题调研、志愿服务等活动,把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到业务工作和学习中去,提升党员学做相长、知行合一的能力。

(二)优化党支部设置。按照“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有效性、灵活便捷”原则,适应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变化,科学设置党支部,做到党组织和行政组织同步建立,负责人同步配备,工作同步开展。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研究室(所)或学科专业设置;机关、后勤、教辅等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处室、部门设置。学生党支部视情况分别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设置。研究生党员数量达到标准的,应及时设置党支部;党员数量达不到标准的,可由教师和研究生组成联合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按照就近、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积极探索教职工党支部和研究生党支部进实验室、课题组、项目组、科研平台等学术团队,学生党支部进公寓、进社团、进学生社区。

(三)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党支部要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大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力度,把在教学科研骨干、留学归国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作为发展工作的重点,落实跟进培养措施。坚持发展党员标准,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票决、全程公开、全程纪实、全程审查”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落实党员日常表现记实制度,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履行承诺、发挥作用等实际情况进行记录,作为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发表与党员身份不符言论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做好教育帮扶工作。要始终保持党支部与师生的密切联系,深化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增强党支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效。要强化教师党员的育人责任,建立优秀教师党员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开展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建活动。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必须经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每年组织党员至少听4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2次党课。坚持主题党日制度,每月的第一个周、第三个周周二确定为主题党日,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认真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党员每学期要采取不同形式至少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及执行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党支部要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工作,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健全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第四季度,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年度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把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行等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党支部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承诺践诺等情况进行定期公开,对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党内帮扶、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及其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进行专项公开,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工作纪实制度,作好工作和会议记录,建立组织生活影像资料库,规范工作档案。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要报所在党总支备案。

(五)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和方式。党支部活动要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贴近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着力在主题创新、载体创新、模式创新上下功夫,既体现出党支部活动区别于其他组织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和严肃性,又注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亲和力和感染力。积极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党支部建设,创新“互联网+”党建工作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博客、微博、飞信、QQ群等新媒体,以广大师生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党支部活动,进一步扩大党员参与面,增强党支部活动的实效。要定期组织召开党支部建设工作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积极探索党支部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设立基层党建工作研究课题,支持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并将优秀成果应用于党支部建设实践。

(六)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选用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在职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具有三年及以上党龄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担任;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素质好、工作负责、身体健康的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辅导员或其他教职工党员担任,也可由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有较高威信的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健全支部委员的配备,支部委员会按期进行换届。届中党支部委员或正、副书记出现空缺,应及时增补。

四、健全党支部建设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切实把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具体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党总支直接领导,党支部书记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委常委会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党委常委按规定到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各党总支要切实履行抓党支部建设的责任,对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在积极按要求配备专职组织员的同时,所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作为党委兼职组织员,加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健全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党委将采取情况调度、定期通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支部建设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进行整顿;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要通报批评,对其负责人要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给予党纪处分。

(二)完善考核评价。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从严管理党员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为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每年年底,党支部班子要通过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报告年度工作,包括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和支部建设、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工作业绩、服务师生、自身建设、廉洁自律等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情况作为个人述职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出色的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在岗位聘任、评先树优、职称晋升、工作津贴、课时量冲抵等方面,应给予充分考虑;对优秀的学生党支部书记在评先、推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对软弱涣散、整改不力的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

(三)强化条件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党支部建设的经费投入,按照教职工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标准配备党支部活动经费。党员交纳的党费,按规定比例上缴市委后,党委留存部分按不少于70%的比例下拨给党总支、党支部开展活动。进一步优化党支部活动场所和设备配置,加大对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资料室、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网上平台、党员实践服务基地等建设和投入,保障党支部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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