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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学生医保政策宣传
2017年07月16日 11:42  点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8]119号)、(国办发[2015]5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办发[2013]31号)、《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属地管理。

一、【参加医保的意义】

1、减轻家庭负担。在校期间,无论是日常小病或意外事故,尽管到校医院或大医院就医,毋须家庭父母操心。因此,家庭困难的学生更应该参加医保,以防万一。

2、减轻院系负担。一旦发生大病,尽管放心到大医院治疗,不用号召老师和同学捐款,减轻二级学院的经济负担。因此,学生医保工作应该做到100%全覆盖。

3、体现社会爱心。大学生是一个较健康的人群,即使个人没有医疗消费,节余的医保费也做了社会贡献,这体现了现代大学生“善待自己、关爱他人”的高尚情操。

二、【参加医保的范围】

在校大中专学生、研究生、外国留学生

三、【医保费缴纳多少钱?】

总费用460元,其中个人缴纳100元,政府财政补助360元。

四、【什么时候缴费?】

每年的91日至930,缴纳下一年度的医保费,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医保期限: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缴费期外不再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五、【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主要有普通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及困难补助。

1、门诊报销:在(鲁东大学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按70%的比例支付,普通门诊年支付限额为700

2、住院报销:烟台市范围内的定点医院实行即时结算,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烟台市外医院需由校医院医保办公室转诊备案后,按医保规定报销住院费。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自行到烟台市外医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凡因急症紧急医治而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各种急诊住院费,按医保规定报销

3、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医疗费1.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20万元以上的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补偿。

4、困难补助:家庭贫困的学生,在出现重大意外伤害或患有重病后,产生的住院费数额较大,在按比例享受市医保报销后,仍无力承担自付比例的,由个人申请,经二级院(部)、校医院、后勤处、分管校长审核同意后,对剩余自付部分从医保结余基金中按适当比例进行补充报销。

六、【医保一年最高可以报销多少?】

参保普通住院的最高支付限额17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如有疑问或想了解更多的大学生医保政策和内容,请咨询鲁东大学医院医保办,电话:667-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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